顾问实务干货分享
   您的当前位置 > 首页 > 顾问实务干货分享 > 顾问实务干货分享

订立租赁合同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?

  一、主体资格及客体权属保证:明确双方身份、是否系合法的产权人等等,必要时可将相关身份证明作为租赁合同附件。
  二、租期条款:明确租赁的具体起止日期,避免期限不明,导致承租方超过租赁期继续使用租赁物。   

       三、租金条款:明确约定租金的支付方式,以现金支付或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(采用银行转账需写上户名、银行账号),实行按月支付、按季还是年支付等;
  四、保证金条款:
  在租赁物租赁合同订立时,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尽量避免风险,预防欺诈,承租方应在合同订立前交给出租方一定的保证金或押金,应根据实际情况在租赁物价值范围内决定押金的数额。对于保证金退还的条件,应进行明确约定。
  五、转租条款: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方是否可以转租。
  六、妥善保管责任条款:在合同中明确约定,承租方在租赁期间,应妥善保管租赁物,如果未尽妥善保管义务,造成租赁物及配套设施损毁、灭失的,应承担赔偿责任。

  七、维修责任条款:对维修责任进行明确约定,出租方应确保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,但也可以约定由承租方承担维修义务。
    八、 其他事项: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对双方权利义务、违约责任、诉讼管辖地等约定清楚,以降低合同履行风险和保证合同顺利履行,并尽可能保障双方的合法、合理利益。